siweobo.com 2021-6-3 17:46:45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天在该院生态环境公益教育基地牛口峪湿地生态保护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保护司法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目前,该院已成立了北京首家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并通过建立公益诉讼绿色通道、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等一系列程序机制,探索环境损害鉴定方法类型化,在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中,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
据北京四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马军介绍,2016年至2021年,该院共计受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28件,数量居全国前列,所涉类型广泛且丰富,主要涉及大气环境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绿地湿地生态保护、土壤破坏污染、水资源污染、校园环境污染、网络平台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十余种类型。
在此次公布的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中,北京四中院在相关判决中明确了小区环境改造应满足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要求,并承担绿化改造环境的维护义务;企业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环境的,应承担停止侵害的预防性责任;废水排放污染环境,公司注销时由股东承担环境责任等审判原则。
据了解,为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判的专业化和对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北京四中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以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在探索环境损害鉴定方法类型化的基础上,采取多元化裁判方式促成恢复环境、保护生态。同时,该院坚持绿色司法和严格执法,在立案阶段加强受理和释明工作,在审判环节中优先落实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原则,将预防性责任承担与行为保全制度充分结合,在落实环境法规定的“谁污染,谁治理”的损害担责原则过程中,注重对污染企业开展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诉讼中注重推动被告及时采取环境保护修复措施。
此外,北京四中院致力于构建成熟、科学、系统的审判规则体系,围绕民法典绿色条款和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需要,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指南,助力提高法官审判效率和质量,切实规范审判程序和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北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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